一、一般规定
1.农村生活污水集宜采用分流制。
2.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排放系统应包括农户庭院内的户用污水收集系统、农户庭院外的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放系统。
3.污水管道及其坡度宜根据排水量及流速确定。污水管道设计可按现行Guo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4. 敷设重力管网有困难的地区,可采用非重力排水系统。
二、污水收集
1. 农户庭院污水收集系统敷设方式应结合农户的生活习惯、风俗文化、庭院布局、污水处理方式等因素确定。
2.《农户庭院污水收集系统应包含排水管、检查井等设施。厕所污水和生活杂排水宜分开收集并资源化。当采用村庄集中污水处理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时,厕所粪便污水应先排入化粪池,再流入排水管;厨房和洗浴污水可直接进入排水管(沟)。
3.在厨房和浴室下水道前宜安装清扫口,出庭院前应设置检查井。
4.庭院外污水收集系统应包括接户管、支管、干管、检查井和提升泵站等设施。污水管网应根据村落的格局、地形地貌等因素合理敷设。
5. 农村排水系统宜采用预制化检查井。